2021年春节湛江烟花爆竹禁燃区及处罚规定
昨天,湛江应急管理发布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大家在春节期间还是注意一下,这些禁燃区域违反了规定是需要罚款的,所以还是建议大家春节不要随便购买烟花爆竹。
湛江市区禁止燃放范围
我市境内黎湛铁路南起新港货场,北至黎湛线306道口路段以东至海岸线的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街道居委会管辖范围,以及坡头区、麻章区、开发区范围的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宿舍区。
禁止燃放时间:
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庄
赤坎区:
海萍村、百姓村、沙湾村、文章村、东园村、陈屋港村、云基头村、福建村、后坑村、东山村、沙郭村、文保南村、文保北村、农场村、独田村、洪屋下新村场一、二队(2条村)、东菊村、高田仔村、尖嘴岭村、牛角潭村、丰厚村、符屋村、塘尾村、陈外村、陈内村
霞山区:
霞山村、谢屋村、社坛村、坎坡村、东山村、龙划村、兴隆村、新村、菉塘村、挖尾村、屋山村、上坡塘村、南柳中村、石头村、桃园村、楼下村、草塘村、后坡村、龙登村
开发区:
梧阔村、霞海村、龙潮村、平乐上村、平乐下村、海头渔村、海滨渔村、海滨村。
烟花爆竹安全文明倡议
为让广大市民朋友们度过一个空气清新、文明时尚、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共同维护我市的美丽城市形象。为此,我们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倡议大家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拒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拒绝购买、燃放私炮和礼花弹,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凡需要购买烟花爆竹的,自觉到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经营门店内购买,并查看产品生产厂家和日期等,辨明是否属于合格产品。个人只能购买、燃放个人燃放类的C级、D级产品。单位、个人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当采取安全的方式携带和运输,不得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邮寄或在托运的行李中夹带烟花爆竹。不在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燃放烟花爆竹单位的直接责任人、批准人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故意将烟花爆竹运入赤坎区、霞山区和开发区街道居委会管辖范围或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庄进行销售的货主或承运者
对因承办结婚等喜庆活动而燃放烟花爆竹的宾馆、酒家、饭店或招待所等单位的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从重处罚
销售、燃放、运输、携带、托运和夹带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的,责任人或行为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可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人未满18周岁,个人没有经济收入的,对其的罚款或者应当由其负责赔偿的款项,由其监护人承担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执法机关举报,协助执法机关查处。执法机关对举报要积极受理,认真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