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车辆通行费改变如何收费
车辆通行费改变了,会影响很多小伙伴的哟,大家不仅仅生活动有限制,就是是骑车前去旅行也会是有影响的,下面就是这小编一起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具体信息是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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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高速、ETC的消息接连不断!7月起,全国实施ETC车载装置设备免费安装国家将在两年内基本取消国内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此外,交通运输部还发布了新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明年起车辆通行费有变。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明确要求,明年起,新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中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ETC单卡用户(即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将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通行费优惠政策。目前ETC单卡用户每次过收费站仍需刷卡进出。
重新核定车型分类
新标准主要修订
1、车辆类别体系方面
2003版标准收费车型分为两大类:“客车”和“货车”。为使新标准能够尽可能涵盖收费公路行驶的所有车辆类别,在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和《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车辆分类体系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重新划分,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并对各类汽车列车、摩托车以及六轴以上货车的分类进行了具体规定。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
2、客车分类参数方面
2003版标准中客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座位数进行分类,新标准修订为客车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分类。其中车辆类型是第一分类指标,核定载人数是第二分类指标。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等标准对车辆已经进行了完整和统一的分类,各类普通客车、专用客车均按规格进行明确分类。因此新标准采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类型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作为客车车型分类的第一指标。
3、调整1类客车分类界限值
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
4、货车分类参数方面
2003版标准中货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新标准中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
5、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
对于两轴车辆新标准进一步细分为两类,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第二指标,对两轴车辆进行细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
6、补充六轴以上货车分类规定
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的相关规定,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且轴数变化范围很大,不宜规定具体的分类方法。
7、明确专项作业车分类规定
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和《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等国家标准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
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新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修改了客车、货车的分类依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货车将按车型缴纳车辆通行费,进一步减少收费争议、便于收费管理。
不同车型收费有变
《通知》指出,要加快ETC车载装置安装,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对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要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并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则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