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旅游网出发前地震影响下旅游地游客退款难题在社会上引起关注
我记得出发前五天,花莲发生了一场6.5级的地震,那时候,我和我的两个女儿因为地震的安全问题取消了我们的旅行。我们原本计划在2月11日至18日参加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职工国旅总社)组织的环岛八日游,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我们要求退款。然而,旅行社拒绝了我们的请求,所以我们决定将此事诉诸于法。
经过一审法院的审理,法院判决认定我们解除合同无过错,并判令职工国旅总社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16000元退还给我们。这件事情让人深感社会对旅游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我想起当初利用寒假带女儿去旅游的时候,我通过朋友张某报名参加了这个团 tour,但是当地发生的地震使得行程无法继续进行。我向张某转账支付了总计23100元团费。但是,当地政府发布关于避免前往该地区的公告后,我们决定取消行程。旅行社表示需要承担全部损失,而我认为,他们应该退还机票费用,因为航空公司允许全额退票。
但是,旅行社辩称他们已经明确告知如果取消行程会造成全额损失,并且建议我们继续参团以避免损失。而实际上,当时的情况下,他们改变了原定的线路,从花莲变成了新北,这也导致接待机构产生更多费用。最终,我们三人未能获得任何补偿,只留下不满的心情。
不过,一审判决结果让我感到一些安慰,即便是在面对不可抗力事件时,也有法律来保障我们的权益。不过,对方方面是否上诉,还需观察其态度。此外,我也希望这样的案例能够引起更多公众对于旅游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关注,让消费者在选择旅游服务时更加心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