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旅游自由行5天攻略出发前地震引导游客退款难题在社会上浮现
出发前5天,花莲发生6.5级地震,我女士和她的两个女儿因为这场灾难取消了他们的旅行。尽管旅行社拒绝退还任何费用,我们还是将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职工国旅总社)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23100元。9月26日上午,朝阳法院就此案作出了判决,他们认定我们三人解除合同没有过错,并判令职工国旅总社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16000元退还给我们。我女士通过朋友张某报名参加了环岛八日游,在1月年初时支付了团费23100元。
2月7日下午,当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一份公告,建议游客不要前往花莲及相邻地区时,我们决定放弃这次行程。然而旅行社表示需要承担全部损失。我主张,因为航空公司通知可以全额退票,所以旅行社应该退还那部分费用。我认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且明确表示终止行程的情况下,职工国旅总社违背了我们的意愿,使损失更大,因此将他们诉至法院。
在明确告知和提示的情况下,我们选择取消行程。在实际发团时,有15个人参加,而不是约定的最低成团人数,这导致地接社会费上涨。但是当事航空公司只针对散客提供退票服务,不包括团体游客。
法庭经审理认为,花莲的地震构成了不可抗力,并且我女士们的行程时间在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有效期内,所以她们有权解除合同。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于2月8日解除,并判令职工国旅总社返还我女士们的旅游款项16000元。这一结果使得我满意,但我也会考虑是否继续上诉。而职工国旅总 socia 的代理人则宣布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