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切实推进青海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近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委宣传部文改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组成的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组一行8人赴省演艺集团,对青海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社会效益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省委宣传部文改办、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青文旅发〔2020〕110号)和《关于开展青海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青文改办发〔2020〕5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有力指导省演艺集团抓好创作、演出、内部制度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督促集团开展院团内部自查评价考核工作。 考核组结合2019年省演艺集团在艺术创作机制、惠民演出、艺术教育普及等方面的工作实际,对各项评分支撑材料进行了检查,并根据《考评细则》规定的一级、二级、指标,认真分析评分项目要点和项目实施内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做到了实事求是、公平、透明、合理。考核结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汇总后以通报的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报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