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烟花爆竹燃放规定2021-限放区域及时间
烟台春节很多区域是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但是如果大家有需求还是可以燃放,不过一般都是在春节固定了几天的时间燃放,大家也是可以关注一下烟花燃放的情况的。
烟台市
关于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造成城市空气质量迅速恶化,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而且容易引发火灾,造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和守法市民。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加安全、更加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社会新风尚。
三、宣传引导,从身边做起。全体市民尤其是同志,要积极宣传和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烟台、健康烟台、美丽烟台做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要求:
限放区域
(一)芝罘区;
(二)福山区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区福山园、清洋街道、福新街道;
(三)莱山区的莱山经济开发区、莱山街道、解甲庄街道、初家街道、黄海路街道、滨海路街道;
(四)牟平区的牟平经济开发区、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宁海街道、文化街道;
(五)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福莱山街道、古现街道;
(六)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七)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限放时间
(一)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重污染天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内零售规定
(一)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农历腊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可以设置零售网点销售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零售。
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拒不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禁售时间零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
牟平区
依照《烟台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要求,2021年,牟平城区继续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限放规定,在限定时间、限定区域内燃放,文明低碳过大年。
尤其是宾馆饭店经营业主,要自觉遵守限放规定;在接受婚宴预定时,要与预定者签订包含禁放烟花爆竹的协议,告知宴请者不得在宾馆饭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现不遵守燃放规定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10。
限制燃放区域
原牟平经济开发区区域、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宁海街道、文化街道。
限制燃放时间
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
时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的,由门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门责令停止,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处罚。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
2021年2月
福山区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
福山区限放范围: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区福山园、清洋街道、福新街道。
限放时间:
限放区内,只有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属地管理或者责任范围内划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并制定公约,组织监督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宾馆、酒店等单位,对属地管理或者责任范围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燃放注意事项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二)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抛掷;
(三)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购买和销售规定
销售资质: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销售时间:
农历腊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可以设置零售网点销售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零售。
法律责任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拒不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在禁售时间零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无证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
招远市
2021年1月,招远市颁布规定,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普照路(原文三线)以北、西外环(黄金阁向北道路)以 东、鑫汇路(阳光家苑、玲珑佳苑以北第一条干道,玲珑路以北第一条干道)以南、金龙路(原大秦家转盘南北干道)以西。禁放区域范围内全年禁放,鼓励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减少燃放。
违规处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电话:110
莱州市
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
1、空气污染
烟花爆竹产生的二氧化碳、微粒等物质会造成空气污染指数严重超标。长时间在这样的空气中呼吸,会引发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对于一些患有脑血栓、冠心病等病症的老人也会造成严重的威胁。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金属氯化物粉末和有害气体会使空气重度污染,PM2.5严重超标至数十倍,使雾霾加重。
2、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静养、病人胆颤心惊、小朋友无法安睡。
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更容易诱发病人的心脏疾病等,造成严重的后果。
3、引发火灾事故
城区建筑高楼林立,人口相对密集,燃放烟花爆竹时更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4、引发伤人事故
小小的烟花爆竹如果燃放不当,同样也可能产生巨大的伤害,尤其是对无知懵懂的小朋友!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小朋友伤亡的案例每年都有很多,更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和重视。切莫因一时的娱乐和疏忽给孩子造成一辈子的伤痛。
5、造成资源浪费
烟花爆竹的制作会浪费大量的资源。仅纸张一项,我国每年制造烟花爆竹就要消耗百万吨。
6、增加人力负担
每到春节,街头巷尾堆积的鞭炮碎屑会大大加重城市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不仅让他们为清理这些垃圾付出更多的劳力和时间,更使他们难以与家人共渡一个安稳、团圆的新年。
对此,真诚地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低碳环保方式,尽量减轻空气环境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