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2021年8月上旬,《自治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面向公众颁布实施。 为深入推进文化市场“放管服”改革,2021年1月,经自治区批准,自治区文化厅印发了《关于对游戏游艺经营场所审批相关事项的通知》(藏文厅发〔2021〕4号),明确取消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的总量和布局规划,并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地市一级文化主管部门(外商投资的除外)。为做好权限下放配套工作,让基层接得住、接得好,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的相关规范,认真履行程序,抓紧起草制定《办法》,并对《办法》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办法》共计十五条,分别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场所定义、审批程序、设立条件、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场所职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具有自治区地方特色的是,主要针对审批制度、设备管理、距离限定及测算、使用面积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自治区游艺娱乐场所监督管理,规范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保障游艺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