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要求文旅场所疫情防控做到十严格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公共服务场所等重点场所疫情的精准防控,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4项措施和工作要求,其中对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场所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提出,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全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以下统称“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停业期间防控措施,在停业期间,创新服务方式,利用互联网做好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停业不停服务。严格摸排从业人员信息,各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开业、复业前,要安排专门人员全面排查从业人员信息,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来自或途经疫情区域的人员实行重点追踪,督促其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同时,严格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搞好场所卫生消毒,严格加强通风管理,严格做好日常管控,严格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加强宣传引导。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要求全区各旅游景区严格压实疫情防控管理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旅游景区暂时关闭决定,严格旅游景区封闭管理,严格从业人员防疫管理,严格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严格规划和经营景区场所,严格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