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官网网址出发前地震影响下游客退款难在社会上引发争议
我记得出发前五天,花莲发生了一场6.5级的地震,那时候,我和我的两个女儿因为地震的安全问题取消了我们的旅行计划。我们原本打算在寒假期间参加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组织的环岛八日游,但旅行社拒绝退还任何费用,所以我们决定将此案件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23100元。
9月26日上午,我们到达了朝阳法院,并在一审中获得了胜利。法官认定我们解除合同并无过错,因为地震是一种不可抗力事件,因此判令旅行社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16000元退还给我。
这次旅游是我利用寒假带女儿去玩耍的一个计划,在1月份的时候,我通过朋友张某报名参加了这个团队。在2月11日至18日期间,我们计划去环岛。但就在2月6日23时50分,花莲县附近海域发生了一场强烈的地震,并警告说可能会有更大的余震。这使得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建议暂不前往花莲及相邻地区。
考虑到安全问题,我们决定放弃这次行程。我告诉旅行社后,他们表示我们需要承担所有损失。我认为,由于航空公司通知可以全额退票,我应该得到这些费用返还。而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明确表示终止行程的情况下,旅行社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扩大了损失。
因此,我将他们诉至法院,以确认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被解除,并要求全额退款23100元。然而,旅行社辩称,我们在收到取消行程通知后仍然选择继续参团,这意味着我们接受了所有损失。此外,他们声称由于实际发团人数低于约定的最低成团人数,加之地接费增加,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但法庭最终认为,因为地震是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我们的行程时间是在国家旅游局提醒有效期内,所以我们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合同被解除了,旅行社必须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回的部分,然后返回剩下的钱给我们。而关于机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事宜,也由法庭作出了相应裁决,最终判决为我和我的家人们获得16000元的补偿金。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旅会社方已经宣布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