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协会官网出发前地震影响下旅游地游客退款难题在社会上浮现
我记得出发前五天,花莲发生了一场6.5级的地震,那时候,我和我的两个女儿因为地震的安全问题取消了我们的旅行。我们原本计划在2月11日至18日参加一个由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简称职工国旅总社)组织的环岛八日游,但由于地震,我们决定放弃这次行程。我通过朋友张某支付了团费总计23100元。
当时,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一份公告,建议暂不前往花莲及相邻地区考虑到安全问题。我们告诉旅行社后,他们表示我们需要承担全部损失。我认为,因为航空公司通知机票可以全额退款,所以旅行社应该退还这部分费用。但是,旅行社辩称,在明确告知和提示的情况下,我们选择取消行程,因此需要承担全额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于2月8日解除,并判定职工国旅总社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16000元退还给我。这一结果对于是否上诉,我需要进一步考虑。不过,我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而另一方面,职工国旅总社方面则宣布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