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议出发前地震影响旅游地退款难旅游地图app哪个更受好评
出发前5天,花莲发生6.5级地震,我女士和她的两个女儿因为这场灾难取消了他们的旅行。尽管旅行社拒绝退还任何费用,我们还是将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职工国旅总社)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23100元。9月26日上午,朝阳法院就此案作出了判决,将不可抗力的原因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没有指责我们有过错,并判令职工国旅总社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16000元退还给我女士和她们。
我女士在今年1月利用寒假带着两个女儿想去旅游,所以通过朋友张某联系报名参加了职工国旅总社组织的环岛八日游,计划从2月11日至18日。我女士通过向张某转账支付了团费共计23100元。但是,在2月6日23时50分,一次6.5级地震发生,这使得可能会有更严重的地震,因此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一份公告提醒游客避免前往花莲及相邻地区。我由于安全考虑决定取消行程,并告知旅行社,但他们表示我们需要承担所有损失。
我认为根据航空公司通知,他们购买的机票可以全额退款,因此应该返还这部分费用。我觉得,当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并明确表达放弃行程的情况下,旅行社没有遵守我们的意愿,而是在损失扩大中保持沉默,所以我将他们诉诸于法,以确认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被解除,并要求返还全部旅游款项23100元。
然而,职工国旅总社辩称,我在2月7日19时35分通知取消行程后,他们已经警告说这样做会造成全额损失,并保证我们的安全并建议我们继续参加以避免损失。在接受这些信息之后,我选择了取消行程。这次团队最终发车,有15人参与,而原定的人数为20人。此外,由于没有我的到来,对接服务产生了更多成本。虽然当事航空公司只提供散客退票,不适用于团体,但由於预订机票之前已表达意愿并在沟通过程中仍然进行预订,我们对此付出的部分责任感到不满。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因为地震是一种不可抗力,而且我的行程时间正值国家旅游局发布有效期间内,我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合同被解除了,即使存在无法退回的一些费用,也必须返回余下的钱给我。而关于机票的问题,因为该问题早已提出且未得到解决,同时旅行所需增加开支应由其负责,最终一审判决认定双方签约《旅游合同》于2月8日被解除,并判令职工国旅总 社要返还我与我的家庭剩余2000元。对于是否进一步上诉,我正在考虑,同时也对结果感到满意;而对于这一点,从另一方面看,也准备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