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注出发前地震影响旅游游客退款难同时探讨哪个旅游跟团网站更受好评
出发前5天,花莲发生6.5级地震,我女士和她的两个女儿因为这场灾难取消了他们的旅行。尽管旅行社拒绝退还任何费用,我们还是将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简称职工国旅总社)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23100元。这起争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9月26日上午,朝阳法院就此案作出了判决。在法庭审理中,法院认定我女士和她女儿没有过错,因为地震是一种不可抗力事件,他们有权解除合同。最终,一审判决指出,职工国旅总社应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16000元返还给我们。
今年1月,我42岁的母亲想带着两个女儿利用寒假进行旅游,所以通过朋友张某联系上了职工国旅总社报名参加了一次环岛八日游。我们的行程原定在2月11日至18日间进行,但就在2月6日23时50分,一场6.5级的地震在花莲县附近海域发生,并警告可能会有更大的余震。此后,在国家旅游局发布暂停前往花莲及相邻地区的公告之后,我们决定放弃这次行程。
当我们通知旅行社后,他们表示我们必须承担所有损失。我认为,这与航空公司通知中的机票全额退款政策不符,因此旅行社应该退还那部分费用。我觉得,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且我们的行程已经被明确终止时,职工国旅总 社违背了我们的意愿,让损失扩大起来,所以将他们诉至法院,以确认《旅游合同》的解除,并要求全部23000元回赔。
然而,根据我的理解,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别人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但是,由于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我选择走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法庭上,我说服法官考虑到地震是一个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我也没有故意想要取消这个行程。当另一方提出我的行为造成了额外损失时,我坚持认为这是由于他们改变线路导致成本增加而不是由我所做的事情造成。
最后,在一审宣判结果是以伊三人的名义提出的,即使对是否继续上诉还有疑问,但对于当前情况感到满意;而从另一方代理律师角度看,他表态要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