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社会上免费旅游预约平台面临游客退款难题
我记得出发前五天,花莲发生了一场6.5级的地震,那时候,我和我的两个女儿因为地震的安全问题取消了我们的旅行。我们原本计划在2月11日至18日参加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职工国旅总社)组织的环岛八日游,但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我们决定放弃这次行程。
当时,原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一个公告,建议游客暂不前往花莲及相邻地区。我和我的女儿们通知了旅行社后,他们表示我们需要承担全部损失。他们认为虽然航空公司可以全额退款机票,但是由于我们选择取消行程,我们将不得不自负所有损失。
但是,我觉得这样是不公平的,因为如果航空公司能够全额退还机票费用,那么旅行社也应该退还同样金额的团费。我因此决定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解除,并判令旅行社全额退还我支付给他们的23100元。
然而,职工国旅总社辩称,由于我在知道地震可能会导致余震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取消行程,因此我同意接受所有损失。在这个情况下,他们没有必要退还任何费用。但法院最终裁定,即使是不可抗力的原因,也不能让乘客承担所有风险,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法院最后判决,认定伊女士三人解除合同无过错,并且考虑到已经支付但无法退回的一些费用后,将剩下的16000元返还给我。这一判决对于是否上诉,我需要进一步考虑。不过,对于这一结果,我感到满意。